沪商院教[2023-2024](春)通字第 12 号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强化考试管理,全面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以考辅教、以考促学,激励学生主动学习、刻苦学习,根据《上海商学院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文件要求(详见附件1-6),就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校历第15周,考查课程随堂考试;
校历第16、17周,考试课程期末考试。
二、考试组织与实施
教务处负责全校课程考核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抓好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并结合本教学单位情况研究落实考试工作的措施和要求,包括组织复习、辅导答疑、命题、监考、阅卷、登分及试卷复核、卷宗和全套考务材料归档等。同时,各教学单位做好学生诚信考试的相关宣传工作(相关材料见附件7)。
三、课程考核要求
(一)试卷考核
试卷命题必须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考试课程的考试时间一般控制在90-120分钟,考查课程的考试时间为90分钟。
命题时需把握好试卷的题量和难易程度,同一门课程各套试卷的题型、题量和难易程度等应力求一致,重复题目的分值比例不得超过15%。此外,还应注意同一门课程近三年命题情况,严格控制重复率。
教考分离课程的命题教师一般为校内本学期不担任本课程教学且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或校外专家。本科考试课程和院区统考课程的命题,提倡实行教考分离,可由系部(教研室)集体命题,也可由系部(教研室)主任或各学院负责人指定教师命题。
命题教师须认真填写“上海商学院试题审批单”,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试卷审查,系部(教研室)主任及教学单位教学院长须严格审查试卷内容。如在下学期试卷抽查过程中发现命题质量方面存有问题的,根据《上海商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沪商院教〔2019〕93号)作相应处理。
(二)其它考核方式
以小论文、大作业、艺术作品、程序设计或开发等其它方式进行期末考核的课程,各教学单位应该参考“试卷”考核要求的“精神”,严格把关,规范管理,根据本单位事先拟定的相关考核文件组织落实。
原则上,以该类方式考核的,各教学单位也必须遵循“教研室-二级学院”两级审批制度,填写“上海商学院试卷审批单”。
为增强考试材料归档的规范性,关于小论文考试的成绩评定表、小论文的格式范本以及大作业考试的作业封面,教务处提出相关指导意见(详见附件8-10)。对大作业的具体格式规范,由各教学单位自主决定。
以艺术作品、程序设计与开发等其它方式考核的,具体格式规范由各教学单位自主决定,务必做到规范归档。同时,各教学单位要合理设置相关考试的难易度,并给出合理可行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四、考试纪律
学生须持“上海商学院学生卡”按时进入考场应试,并将证件放在桌面上,以便监考老师核对。未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因疫情原因无法返校的学生,考试方式由各教学单位另行安排和通知。
各教学单位要抓好考场纪律,增强学生的诚信考试观念。考试全过程中一律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或其他电子存储设备。违纪学生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监考要求
根据《上海商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规定,教师有责任承担学校各类各级考试的主考、监考和其他考务工作,具体主(监)考任务由各教学单位统一安排。
监考教师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报到并领取试卷,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检查考场准备情况,组织考生有序进入考场,宣布考场规则,引导学生将书包、教材、笔记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按指定位置集中摆放。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考场巡视,不准做与考试无关的事,不得随意离开考场。
六、阅卷与评分
教考分离课程的阅卷由课程所在学院组织教师实行流水作业;本科考试课程和院区统考课程阅卷原则上实行流水作业,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实行流水作业的,应至少有两名以上教师参与阅卷;其他课程阅卷,提倡实行流水作业,具体方式由各学院确定。
七、成绩登录
课程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成绩输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本学期教务系统内成绩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3日,请各教学单位务必做好试卷复核工作,学生成绩将在2024年6月24日12:00公布并开放查询。
八、试卷安全保密及保管
各教学单位必须严格把控试卷命题、审核、印制、存放等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
开考后的试卷保存必须填写试卷保存记录,由课程所在教学单位负责试卷扫描及装订工作,并置于专门的场地存放,同时将扫描后电子版本报备教务处。特殊课程的考核可以采用光盘、照片等形式保存。
下学期开学后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试卷的命题、批阅及评分等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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