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夏季学期实践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沪商院教务[2020-2021](春)通字第12号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0-2021学年夏季学期教学组织实施,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2021学年夏季学期时长为4周(6月23日-7月16日),其中,2019级学生“军事军训”课程安排在第1-2周,2020级学生“军事军训”课程安排在第3-4周,请注意该两个年级的“军事军训”课程与实践教学课程的有机衔接。
二、主要教学环节安排
【实践教学环节模块】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实践教学环节模块内容进行。主要实践模块:认知实习、体验实习和专业实习。
实践形式或内容:创新创业类课程和项目;学科竞赛综合训练(互联网+、星光杯);特色创新创业类项目活动;参加教师科研项目调研;文化社会公益服务活动;校内外专家进行学术讲座;专业职能资格证书考试辅导;中外合作项目(工作坊)等,也可根据专业实际情况,组织其他形式的实践活动,重点强化实践能力和专业应用能力的培养。
【劳动教育模块】各学院应将劳动教育与夏季学期教学工作相结合,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专业认知实习、专业顶岗实习、职业技能大赛、劳动项目实践等形式,注重结合产业新业态、劳动新形态,提升创造性劳动能力。具体参见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及要求,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定位
实践教学是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加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请各学院加强领导,全面动员,科学规划,精心组织。
(二)衔接课堂,有效组织
以专业素质培养为主要目标,安排夏季学期实践教学。学院根据能力培养层次性与渐进性的特点,衔接课堂开展实践教学,从四年整体安排出发,研究并全程设计实践教学。
(三)多种形式,多种途径
各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实践教学环节安排,结合各专业特点及实践基地情况,组织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如创新创业项目训练与教育、专业讲座报告分享、作品展示、专业实习、学年论文等。
根据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总体安排,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的指标体系要求,各学院在夏季学期应完成以下工作:
1. 完成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专项工作(专项通知另发)。
2. 完成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3. 安排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主题讲座。
(四)加强教育,安全为先
安排校外实践工作的,安全第一,加强对实习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安全防护知识等的教育,切实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认真组织,研讨确定夏季学期实践教学工作安排,并于4月30日前将本学院《2020-2021学年夏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汇总表》及学院各专业实践教学实施方案(应体现劳动教育模块设置)纸质版一份,经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教务处综合楼5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1. 实施期间,注意做好过程记录;
2. 各学院保留与存档2020-2021学年夏季学期实践教学活动的资料,并认真做好总结分析,向教务处报送实践教学工作总结和优秀典型案例。报送时间:7月23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并于9月14日前提交纸质版。
联系人:徐琪雯
联系电话:64870020*1120 ,18017196732
邮箱:dream_holiday@126.com
教务处
2021年4月14日
附件:
2020-2021学年夏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汇总表 |
学院(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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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专业 |
项目序号 |
实践模块 |
实践内容 |
面向年级 |
实施安排 |
时间 |
地点 |
学生人数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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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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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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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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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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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践模块包括认知实习、体验实习、专业实习,实践内容建议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指导、各类双创项目竞赛、大师工作营、国际课程、校内外实习实训等; |
2.各学院应将劳动教育与夏季学期教学工作相结合,且不得少于32课时(具体参见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专业认知实习、专业顶岗实习、职业技能大赛、劳动项目实践等形式; |
3.各学院应根据专业实习需要及校外基地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夏季学期教学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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