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开课通知(教师版)
   2020-02-22
 

上海商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

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开课通知教师版)

沪商院教[2019-2020] (二) 通字第  01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号),以及上海市教委相关文件和通知精神,为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做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在线教学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课时间

2020年3月2日为全校新学期在线教学开课时间。正式开课第1周等同于原校历第2周。

课表为单双周上课的教师,具体上课周次可参阅附件1:《上海商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单双周对照表》。

新生研讨课、商科公共实验课及部分专业课等非第2周开课的课程依次推后,在原定上课周次的基础上顺延1周。任课教师须按课表节次、课表学时通过在线教学平台组织学生开展课程学习,确保教学质量。

二、课程教学

(一)课程准备

1.正式开课前,各教学单位应协助开展本单位网上课程建设与线上教学组织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协助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课程内容、教学要求、学生人数等情况做好学生返校前的在线教学准备工作,务必将在线学习的课程安排及相关要求通知到每一位学生。

2.各位教师应积极参加线上教学各项培训和学习,根据课程特点,确定适合课程的在线教学方式。

3.课教师根据选定的教学方式,需在在线教学开始授课前一周在对应网络教学平台上传学习资源,其中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计划(开课即整体上传),教学课件(应至少上传开课两周的内容)、线上作业和考核方式及考核标准为必传内容。

4.教师要确保上传的教学内容无意识形态问题,无知识产权纠纷,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

(二)教学实施

1.线上教学期间,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进度及授课实际情况,提前上传课程相关资料,便于学生预习如理论课程中包含实验、上机等环节,任课教师可适当调整教学计划,报学院批准,待学生返校后补课。

2.任课教师可以使用微信、QQ等即时通讯工具辅助线上教学平台与学生保持联系沟通。请任课教师保留所有在线教学活动的电子记录,以便学院和学校评估教学效果。

3.在线教学期间,教师应组织学生线上签到,将在线教学活动纳入课程总评成绩考虑范围。教师必须提前制定线上考核方式考核标准并上传,并提前或在第一次开课时告知全体学生。

三、课程补选及重新学习报名

(一)课程补选

在第一、二轮选课的过程中因课程冲突或其他不可抗力而尚未选课成功的在校生可于开课一周内进行补选。本次补选仍在教务信息系统内于规定的时间进行,逾期不再办理。本次教务系统内选课只选不退,具体选课时间、选课事宜另行通知,届时学生可通过学校VPN登录上海商学院教务信息系统进行补选。

通过上述补选方法仍无法补选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秘书汇总填写上海商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修读汇总表(附件2)按课程分类,交开课学院征求任课教师意见后,协调安排补选录入教务信息系统。

本次课程补选结束后,如已选课程与所需重修课程冲突,需要另行补、退选的,具体操作办法参见重修报名通知。

(二)重新学习报名

重新学习报名事宜后续将以通知形式做具体安排。

对于未参加补考而不能确定本学期是否需要重修的学生,因目前实际返校时间不定,为确保学习时数,建议非毕业班学生应先选择参加对应课程的线上学习,待返校补考后,成绩合格者可选择终止重修课程后续学习,办理退课手续;成绩不合格者,可继续后续学习和考核。

2020届毕业班学生,应一律先参加对应课程的线上学习,以免影响正常毕业。

任课教师应将重修学生纳入教学班,统一开展教学组织和管理。

、实践教学

(一)独立实验课、商科公共实验课、课程设计、学年论文

独立实验课、商科公共实验课等实践课程,在学生返校入学后进行实验环节的集中教学,此前可利用学校SPOC平台或者现代流通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商科公共实验教学平台(网址:bpec.sbs.edu.cn)等网络优质资源开展实验课理论部分的网上教学。课程设计及学年论文可以利用微信、邮件、QQ等交流工具,由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线上指导交流。

(二)专业实习与毕业实习

疫情结束前暂停一切校外现场实践教学,包括专业实习与毕业实习。学生返校但疫情尚未结束前,专业实习各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进行校内实习,设计实习计划,可酌情压缩不超过一定课时的教学内容。

(三)毕业设计(论文)写作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于上学期启动,毕业论文各环节已在毕业论文管理平台体现。教师应通过网络加强指导,帮助学生先行开展选题、资料收集、文献综述、翻译与论文开题,论文写作等工作。毕业设计(论文)全部工作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5月20日结束。

(四)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指导教师应在学生返校前在线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结合各时间节点的相关要求,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具体答辩形式教务处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五)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科竞赛等

目前暂停一切校内外线下实践活动,具体恢复时间等候学校通知。对于可线上开展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科竞赛以及汇创青春等实践活动,学生可在指导教师的安排下通过网上查阅资料、教师网上指导、学生撰写报告及PPT汇报等方式如期进行。

、其他事项

1. 不具备在线学习条件的学生,任课教师应开展有针对性的个别指导,确保学生的学习进度和学习效果

2. 在线教学期间,教师针对网络卡顿等可能出现的突发或意外情况,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备选方案或应对措施。

3. 在线教学期间,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各自专业及课程特色,制定本单位线上教学实施方案细则。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各教学单位分级开展在线教学质量监控各项工作。

4. 在线教学期间,各教学单位和教学管理人员应确保手机联系通畅。

上海商学院教务处

2020年2月22

附件:附件1:上海商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单双周对照表.docx

附件:附件2:上海商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修读汇总表(补选、退选、重新学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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