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商院教〔2025-2026〕(春)通字第6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实施与教材使用监测工作的通知》(教材厅函〔2023〕5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教材使用监测工作方案》及市教委相关通知、《上海商学院教材管理办法》(沪商院教〔2025〕10号)要求,学校开展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教材使用情况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是否符合教学相关要求。
2.内容及主编是否存在错误观点。
3.是否存在问题地图、封面插图等问题。
4.涉港相关表述是否存在问题。
5.涉民族内容应注意民族禁忌。
6.其他意识形态问题。
二、检查范围
本学期选用教材全覆盖,包括自编讲义、境外教材、马工程教材等使用情况。
三、检查流程
1.各教学单位组建教材检查工作小组开展自查,组织相关教师通过审读教材、听课、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对本学期选用教材使用情况进行100%检查。每个学院至少重点抽查10%的教材,并如实填写《教材使用情况检查汇总表》(附件1)。
2.各教学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注意教学衔接,确保正常教学秩序。同时撰写《教材使用情况检查工作总结》(附件2)。
四、时间节点
各教学单位自查结束后,纸质版附件1-2经本单位教材委员主任签字盖章,于3月19日前上交教务处(综合楼505室),联系人:孙老师、姚老师,联系电话:6710542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sbs.edu.cn。
教务处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