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上海商学院非本市户籍学生
开具《在读证明》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院区:
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本市高等院校非本市户籍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可就近向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出入境证件,申请时需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根据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和上海市教委统一下发的文件《关于为非本市户籍学生办理出入境证件出具<在读证明>的通知》规定,本证明必须加盖学校章方可生效地要求。经研究,特作如下规定:
1. 凡申请此证明的同学必须填写《上海商学院非本市户籍学生办理出入境证件开具<在读证明>申请表》和规定格式《在读证明》(见附件,同时也可在学生教务系统中下载)。
2. 学生填写《上海商学院非本市户籍学生办理出入境证件开具<在读证明>申请表》,经辅导员审核签字后,由学院(院区)审核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3. 学生携带学院(院区)审核通过的《上海商学院非本市户籍学生办理出入境证件开具<在读证明>申请表》和《在读证明》于每周四前(含周四)交至学生事务中心(奉浦校区行政楼底楼大厅)统一受理,并于下一周的周一下午凭回执领取《在读证明》。
备注:
1. 此规定只适用于我校非本市户籍学生办理出入境证件开具《在读证明》。如有其他需要开具《在读证明》的同学,按照原规定执行,由学院(院区)自行开具。
2. 学生的考生号由各学院(院区)经教务处查询获取,可告知学生本人。
3. 本科学生考生号可直接从本科教务系统内查询获得。具体操作见下图:
校长办公室
2015年5月11日
上海商学院非在沪户籍学生办理出入境证件开具在读证明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