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市属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的申报与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3-04-07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高〔200829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市属高校

特色专业建设点的申报与推荐工作的通知

 

市属各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164号)精神,从2007年到2010年上海市属高校将有50个专业规划列入教育部“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去年本市市属高校已有12个专业被列入教育部特色专业。为统一规划做好今后3年本市市属高校申报教育部特色专业工作,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82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高等学校要根据教育部“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的要求,认真做好2008年度“第三批特色专业建设点”的申报工作,申报工作应当充分体现学校学科专业特色,通过申报和建设,更加明确学校办学定位,更加突出专业优势。申报的专业应为紧密结合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主动适应上海产业布局与结构调整需要的目录内专业点。

二、每校限报3已经遴选为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的专业点不再申报。我委将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根据特色专业的基本要求、学校的定位以及申报专业的条件等情况评审确定2008年到2010年本市向教育部推荐的特色专业名单。

三、请各校认真对照教育部有关部门文件要求,积极做好专业建设点的规划和申报工作。申报高校请于615日前将填妥的任务书(一式三份)及加盖公章的汇总表报送我委高教处,由我委统一向教育部有关部门推荐上报。申报书与汇总表均可登陆“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网站中“特色专业建设”栏目下载,网址:http://tszy.zlgc.edu.cnhttp://tszy.zlgc.org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联系人:杨丽锦,联系电话:021-23116731)

 

主题词:教育 高校 专业 申报 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5月16印发 

(共印5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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