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市属高校
特色专业建设点的申报与推荐工作的通知
市属各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164号)精神,从2007年到2010年上海市属高校将有50个专业规划列入教育部“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去年本市市属高校已有12个专业被列入教育部特色专业。为统一规划做好今后3年本市市属高校申报教育部特色专业工作,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82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高等学校要根据教育部“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的要求,认真做好2008年度“第三批特色专业建设点”的申报工作,申报工作应当充分体现学校学科专业特色,通过申报和建设,更加明确学校办学定位,更加突出专业优势。申报的专业应为紧密结合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主动适应上海产业布局与结构调整需要的目录内专业点。
二、每校限报3个,已经遴选为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的专业点不再申报。我委将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根据特色专业的基本要求、学校的定位以及申报专业的条件等情况评审确定2008年到2010年本市向教育部推荐的特色专业名单。
三、请各校认真对照教育部有关部门文件要求,积极做好专业建设点的规划和申报工作。申报高校请于6月15日前将填妥的任务书(一式三份)及加盖公章的汇总表报送我委高教处,由我委统一向教育部有关部门推荐上报。申报书与汇总表均可登陆“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网站中“特色专业建设”栏目下载,网址:http://tszy.zlgc.edu.cn或http://tszy.zlgc.org。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联系人:杨丽锦,联系电话:021-23116731)
主题词:教育 高校 专业 申报 通知
(共印5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