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高等学校教学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3-04-07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高〔200828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高等学校

教学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第二军医大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82号)精神,决定开展2008年上海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评选和建设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推荐国家级教学团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和建设目的

开展高等学校教学团队评选,旨在鼓励通过建立团队合作机制,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与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二、评选数量与申报额度

2008年本市计划评选50个上海市级高校教学团队,并按照教育部下达名额,从中择优向教育部推荐23个教学团队参与国家级教学团队评选。

请本市各高校参照教育部关于国家级教学团队的基本要求(见附件)向我委排序申报,其中各“985”高校推荐限额为4个,各“211”高校推荐限额为3个,其他各本科高校推荐限额为2个,各高职高专院校推荐限额为1个。我委将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择优评选和推荐。

三、申报要求

1.各高校要认真组织校内评选推荐,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鼓励长期坚持在一线教学的本科生教师领衔申报。

2.为体现教学团队明确具体的发展目标和良好有效的合作分工,团队人数不宜过多,覆盖面不宜过宽。

3.申报材料应客观准确,突出重点,强化特色,精益求精。重要教学获奖项目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请各高校于615日前将以下材料(含书面纸质材料与光盘电子材料)报送到我委高等教育处:

(1)2008年教学团队推荐表》(一式5份);

(2)2008年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

四、其他事宜

1.2008年教学团队推荐表》和《2008年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可从教育部质量工程国家级教学团队主页http://jxtd.zlgc.org/上下载。

2.联系人:高教处 杨丽锦、傅建勤,咨询电话:2311673123116727;电子信箱:ylijin@shec.edu.cn

 

附件:教育部关于国家级教学团队的基本要求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主题词:教育 教学 工作 申报 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5月14印发 

(共印80份)

附件:

教育部关于国家级教学团队的基本要求

一、建设目的

通过建立团队合作的机制,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二、建设内容

根据地域分布和行业分布现状,建立老中青搭配合理、教学效果明显、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可以起到示范作用的国家级教学团队,资助其开展教学研究、编辑出版教材和教研成果、培养青年教师、接受教师进修等工作。

三、基本要求(本科)

1.团队及组成。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以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和工程中心等为建设单位,以系列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

2.带头人。应为本学科(专业)的专家,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一名专家只能担任一个国家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3.教学工作。教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团队无教学事故。

4.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参加过省部级以上教改项目如面向21世纪课程改革计划、新世纪教学改革工程、国家级精品课程、教育部教学基地、国家级双语课程改革、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获得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

5.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承担过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和国家级规划教材编写任务。教材使用效果好,获得过优秀教材奖等相关奖励。

四、基本要求(高职)

1.“双师”结构的团队组成。主要由学校专任教师和来自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组成,以专业(群)建设作为开展校企合作的工作平台,开发、设计和实施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成效显著。

2.专兼结合的制度保障。通过校企双方的人事分配和管理制度,保障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的来源、数量和质量以及学校专任教师企业实践的经常化和有效性;根据专业(群)人才培养需要,学校专任教师和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形成公共基础课程及教学设计主要由专任教师完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

3.带头人。善于整合与利用社会资源,通过有效的团队管理,形成强大的团队凝聚力和创造力;能及时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准确把握专业(群)建设与教学改革方向,保持专业(群)建设的领先水平;能结合校企实际、针对专业(群)发展方向,制订切实可行的团队建设规划和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实现团队的可持续发展。

4.人才培养。在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过程中,团队成为校企合作的纽带,通过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融合、教学与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的结合,将学校教学管理延伸到企业,保障学生半年顶岗实习的效果,实现高技能人才的校企共育;专业(群)毕业生职业素养好,技能水平高,深受用人单位欢迎,社会认可度高。

5.社会服务。依托团队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五、推荐、评选步骤与方法

1.2008年评审、资助300个国家级教学团队。

2.教育部委托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照国家级教学团队的基本要求,组织本省(区、市)的推荐工作。有15个以上高等职业院校的省(区、市)应至少推荐1个高职教学团队,有40个以上高等职业院校的省(区、市)应至少推荐2个高职教学团队。各省(区、市)推荐名额见附件19

3.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08630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至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学条件处:(12008年国家级教学团队推荐表(一式三份);(22008年国家级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推荐表和汇总表可从质量工程国家级教学团队主页http://jxtd.zlgc.org/上下载。

4.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620-30日登录教学团队主页,为被推荐的教学团队设定密码,并通知被推荐的教学团队于620日至710日登录教学团队主页,按照要求报送材料。

5.教育部将组织专家通过网络和会议方式进行评议,提出立项建议方案。

6.教育部、财政部审定立项建议方案,批准立项实施。

六、联系电话:010-66096925660978565858144813901248921E-mailgaojs_jxtj@moe.edu.cn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2271号 邮编:200235 E-mail: sbsjwc@126.com

Copyright © 2010 上海商学院 教务处 沪ICP备 20010161号 (建议采用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