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商院教〔2024-2025〕(春)通字第15号
各二级学院:
为保证教学运行平稳安全有序,规范考试管理,按照《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总体要求,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的巡考工作,落实人员对期末考试情况进行巡考,并认真填写《上海商学院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考场巡考记录表》,于巡考当天报送教务处。
在此期间,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开展考场巡考工作。
联系人: 季国春、姚翠花
办公室: 奉浦校区行政楼117室、综合楼505室
特此通知!
上海商学院教务处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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