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商院教 [2023-2024](秋)通字第15号
各二级学院:
为扎实推进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进一步彰显示范效应与激励导向,现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的指导意见》和市教委人事处《关于开展上海市属高校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绩效考核的通知》最新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组织开展我校2023年度教师激励计划检查与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动力和能力,形成有利于高校教师队伍可持续发展的制度环境和教书育人的文化氛围,有效助力一流本科建设及高素质应用型商科人才培养。
通过开展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检查与考核,优化投入改革。探索建立激励计划绩效考核体系,差异化分配激励计划项目投入。全面展示各教学单位实施特色与成果亮点。
二、考核指标
建立激励计划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详见附件)。考核指标体系由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两部分组成,定性指标重点考核学院完成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由学院激励计划引导下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情况指标组成,占考核总分值的30%;定量指标重点考核学院教育教学成效亮点,主要由授课情况等指标组成,该部分为量化指标,占考核总分值的70%(具体评分分值详见附件)。
三、考核方式
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对本年度学院激励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其中,定性指标采用学院激励计划工作自评报告方式打分;定量指标通过数据采集后,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评分。
四、有关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对照激励计划文件要求和绩效考核指标,做好2023年度激励计划实施情况自评报告以及基础数据统计(仅统计2023年度新增数据,不统计存量数据)。于12月4日前,将激励计划实施情况自评报告和统计数据纸质版一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党政负责人签字,提交至综合楼509室,电子版发送至bozhi_zhou@163.com。逾期未交者将影响激励计划绩效考核。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
上海商学院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绩效考核指标
(试行)
内容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定性指标 |
激励计划引导下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情况 |
激励计划总体设计情况 |
10 |
教师师德师风情况 |
5 |
教育教学改革情况 |
5 |
教师培养情况 |
5 |
坐班答疑和住宿答疑情况 |
5 |
定量指标 |
授课情况 |
教授、副教授讲授课程的课程占比 |
3 |
新开课程门数 |
3 |
人才培养质量 |
国家级/省部级/校级教学成果奖项数 |
5 |
国家级/省部级一流专业数 |
5 |
通过国际认证的专业数 |
5 |
国家级/省部级/校级一流课程数/课程思政示范课 |
5 |
省部级及以上规划教材、精品教材数 |
5 |
国家级/省部级/校级教改项目数 |
5 |
学生创新创业 |
学生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数(项) |
5 |
学生发表论文数(篇)、专利(项) |
5 |
产学研 |
产学研合作项目数 |
3 |
产学研合作基地数 |
3 |
学生发展 |
应届本科毕业生就业率 |
2 |
教师发展 |
教师进修、培养与交流情况 |
4 |
国家级/省部级/校级教学团队数 |
4 |
国家级/省部级/校级教学竞赛获奖 |
4 |
国家级/省部级/校级荣誉称号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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