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新学期实验教学工作顺利开展,请于3月1日开学前,提前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有任何隐患,及时解决上报,做好台账记录。
检查重点:
各实验室在启用前,应先进行水、电、气、危险物品、设施设备等安全检查,确保正常有效,保障实验室安全。
各实验室应加强剧毒品、爆炸品、易制毒品、易制爆品、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等危险物品的安全保管与使用,并做好使用登记。
做好实验室的环境卫生与消毒工作,注意室内开窗通风。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各岗位的安全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居安思危,保障实验室安全与校园稳定。
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
2021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