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商院教[2024-2025] (秋)通字第3号
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全校教学活动正常有序运行,各教学单位要切实做好课堂教学检查工作,落实人员对课堂教学秩序进行检查,本学期将深入开展课堂教学检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期初集中课堂教学检查,时间为开课后两周,即从9月19日(周四)-27日(周五),同时各教学单位应认真填写《上海商学院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课堂教学情况检查记录表》,于当日下午15:30前报送教务处。
在此期间,教务处将同时组织人员开展开学课堂教学情况全面检查。
奉贤校区联系人:白老师 综合楼505
徐汇校区、漕宝路校区联系人:段老师11楼1120
电子邮箱:byh-059@163.com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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