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商院教[2023-2024] (秋)通字第2号
各教学单位:
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即将开课,各教学单位要切实做好课堂教学工作,确保开学初课堂教学正常有序。各教学单位应落实人员对课堂教学秩序进行自查,集中检查时间为各年级开课后两周,第一周9月18-22日,第二周9月25-28日,同时做好全学期的教学工作,并认真填写《上海商学院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课堂教学情况检查记录表》,于当日下午15:30前报送教务处。
在此期间,教务处将同时组织人员开展开学课堂教学情况全面检查。
奉贤校区联系人:白老师 综合楼505 67101683
徐汇校区联系人:段老师11楼1120 64870020-1120
电子邮箱:byh-059@163.com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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