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
本科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沪商院教[2020-2021](秋)通字第 13 号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教材征订和教材在线选购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征订范围
根据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开设的所有课程所需选用的教材。
二、教材选用原则
(一)教材选用应坚持质量标准,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教学的要求。教材内容既要较好地反映学科最新成果,又要有利于学生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的培养。
(二)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教材。
(三)选用近三年出版或修订的新教材。
三、教材选用标准
(一)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最新目录详见附件1)。
(二)量大面广的全校公共必修课程(含全校通识课程)选用教育部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规划教材、教育部国家级精品教材、省部级精品教材。
(三)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优先选用教育部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规划教材、教育部国家级精品教材、省部级精品教材。
(四)专业选修、开放选修、公共选修、通识选修课程鼓励优先选用教育部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规划教材,教育部国家级精品教材、省部级精品教材。
(五)其他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的,根据教学需要选用的、教学实践证明质量高的优秀、成熟、特色自编教材;经过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课程与教材分委员会审定的国家级、上海市级、省部级本科教学内涵建设项目建设相关教材,与国家级优秀教材形成互补。
四、教材征订流程
1.教务处教学运行办公室负责将下学期课程基本信息(含校区、学院、专业、班级、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课程性质等)导出,并发给教务处综合办公室。
2.教务处综合办公室在课程基本信息基础上,向各单位发送《各教学单位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教材征订申请表》(学生用书、教师用书)(详见附件2)。
3.各教学单位组织编制《各教学单位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教材征订申请表》,经本单位党总支及教学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形成《教学单位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教材选用情况报告》(参考模板详见附件3)报教务处。
4.上述教材选用征订表中应当明确是否订教材,以及教材名称、书号、主编、出版社、定价、版本、出版日期、获奖情况、是否教育部国家级规划教材、是否省部级规划教材、是否教育部国家级精品教材、是否省部级精品教材、是否外文教材、是否近三年新教材等信息。根据目前教材管理的总体要求,如不订教材,必须说明原因或注明是否使用教师自编讲义。
5.经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和党委宣传部审批通过后,由教务处统一将《各教学单位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教材征订申请表》发至教材供应商上海新华传媒公司。
6.上海新华传媒公司就教材是否可供与各教学单位联系沟通。
7.教学单位在收到因停版、加印等原因需要更换教材的通知后,第一时间反馈上海新华传媒公司。如3个工作日内未沟通反馈的,视作不订购教材。
8.上海新华传媒公司负责将调整后的教材征订信息导入教材在线选购系统。
9.学生根据通知登录教材在线选购系统自愿选购所需教材。
五、有关注意事项
1.在教材在线选购系统内,一本教材只能对应一个课程代码。如同一个课程代码的课程在征订教材的同时,需要征订配套练习册,可先在该课程代码下插入行,然后将该课程代码等基本信息复制粘贴后,再继续填报教材练习册信息。
大学英语分层教学的课程,可选用不同版本的教材,征订方式另行通知。
2.在教材征订中,如有些课程不订购教材,应在“是否征订”栏的相应空格内,填写“否”,并在“不订原因”栏的相应空格内,说明原因(如延用上学期教材或使用教师自编讲义等)。该行的课程序号、课程代码、教材选用信息等基本信息仍需保留。
3.由于对各教学单位报送的数据需要进行汇总并导入系统,故请各教学单位务必保持原表格的先后顺序。
4.用书类型分为教师用书和学生用书,教师用书和学生用书的征订信息分别填报,教师用书仍在系统外征订。
六、填报截止日期
本次教材征订针对必修课程。教材选用申请表提交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5日下午四点,请各教学单位务必按时将《2020-2021年春季学期教材征订申请表》(必修课)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名盖章后报教务处(奉浦校区综合楼507办公室),并提交电子版至1073654117@qq.com。
因选修课程目前尚未开始选课,选修课程教材征订工作另行通知。《教学单位2020-2021年春季学期教材选用情况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可延后至选修课程教材征订工作结束。
联系人:万老师 联系电话:67105602
教务处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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