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的通知
沪商院教[2018-2019](一)通字第 15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网上评教时间:12月7日——12月21日(14周周五至16周周五),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的学生将不能选课、不能查询成绩。
2.组织形式:不组织集中,学生各自上网评教。
3.评教系统:网址:jwc.sbs.edu.cn
4.评教操作:进入上海商学院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后点击教学质量评价。
5.评教时,需要对每一门课程进行评价且一次性评完,所有课程未一次性评完的视为未评教,且影响选课、查询成绩。
6.在评教过程中,若有疑问,请联系韩老师(电话:67105418)
上海商学院教务处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