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商院教[2023-2024](春)通字第 13 号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3-2024学年夏季学期教学组织实施工作,根据《上海商学院夏季学期实施方案指导意见》(详见附件1),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2024学年夏季学期时长为4周(6月20日-7月14日),其中,2023级学生“军事军训”课程安排在第3-4周,请注意该年级的“军事军训”课程与实践教学课程的有机衔接。
二、主要教学环节安排
【实践教学环节模块】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实践教学环节模块内容进行。主要实践模块:认知实习、体验实习和专业实习。
实践形式或内容:创新创业类课程和项目;学科竞赛综合训练(互联网+、星光杯);特色创新创业类项目活动;参加教师科研项目调研;文化社会公益服务活动;校内外专家进行学术讲座;专业职能资格证书考试辅导;中外合作项目(工作坊)等,也可根据专业实际情况,组织其他形式的实践活动,重点强化实践能力和专业应用能力的培养。
【劳动教育模块】各学院应将劳动教育与夏季学期教学工作相结合,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专业认知实习、专业顶岗实习、职业技能大赛、劳动项目实践等形式,注重结合产业新业态、劳动新形态,提升创造性劳动能力。具体参见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及要求,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
三、原则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定位
实践教学是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学生实践能力的关键环节,学院要加强领导,全面动员,科学规划,精心组织。
(二)衔接课堂,有效组织
各学院要以人才培养方案为基本指引,以专业素质培养为主要目标,安排夏季学期实践教学。学院根据能力培养层次性与渐进性的特点,衔接课堂开展实践教学,从四年整体安排出发,研究并全程设计实践教学。
(三)多种形式,多种途径
各学院应该结合各专业特点及实践基地情况,组织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如创新创业项目训练与教育、专业讲座报告分享、作品展示、专业实习、学年论文等。
(四)加强教育,安全为先
安排校外实践工作的,安全第一,加强对实习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安全防护知识等的教育,切实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
四、材料报送及其归档管理
(一)基本材料报送
各学院认真组织,研讨确定夏季学期实践教学工作安排,并于5月24日前向教务处综合楼509办公室报送如下过程管理材料:
《2023-2024学年夏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汇总表》、《2023-2024学年夏季学期实践教学课表》、《2023-2024学年夏季学期专业实习(集中实习)情况汇总表》、《2023-2024学年夏季学期专业实习(分散实习)情况汇总表》(详见附表1-附表4)以及“学院各专业夏季学期实践教学实施方案”等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各1份。纸质版材料须经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学院各专业夏季学期实践教学实施方案”的格式模版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其内容应体现劳动教育模块的设置要求。
此外,各学院应该认真做好夏季学期实践教学的总结分析,以学院为单位向教务处报送学院实践教学工作总结(详见附件2)。实践教学总结材料报送时间:7月2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并于9月22日前提交纸质版(签字盖章)。
(二)其它材料要求
1.各学院应注意做好夏季学期实践教学过程的详实记录。对在企/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的实习,需要学生撰写夏季学期的实习报告;原则上需要学生提供相关单位的实习证明。
2.在7月21日前,各学院应撰写夏季学期实践教学活动相关新闻稿1篇(具体格式参加附件3),学校将择优向学校官网推荐。
各学院要根据学生在夏季学期实践教学活动中的具体表现,及时对学生作出客观、合理的书面考核与评价。
关于2023-2024学年夏季学期实践教学活动的各类材料,由各学院负责存档、备查。
联系人:段坤言
联系电话:64870020*1120 67105418
邮箱:dky095@163.com
教务处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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