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学习课程报名通知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
各二级学院:本学期重新学习课程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重新学习课程报名网址为:http://jwc.sbs.edu.cn/上海商学院本科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旧) ——用户名(完整学号)、密码、登录——点击:网上选课——重修报名,进入页面后点击课程名称后的下拉单选中课程,(选中课程后不要再点击“查询”)——点击跟班学习或单开班重新学习课程选课,选择合适的班级及任课教师。按规定步骤完成重新学习课程报名操作。
14级及以前各年级专科学生报名请到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秘书处系统外报名。2014级及以前各年级学生重新学习跟班需确认:教务处不再组织各学院集中进行。凡报名选择跟班的学生,请于3月17日中午12点之前到重新学习课程开课学院的奉浦校区秘书办公室选择跟读班级及上课时间,领取听课证,并在第四周开始凭听课证跟班上课。
2.本次报名的课程——本学期开设的课程。
3.重新学习形式:历届已结业本科学生及在校各年级本科学生均可以选择跟班或单开班。专科学生报名可选择跟班、单开班或我要报名。根据各学院开课情况确认最终报名结果。
根据《学生手册》规定,体育及实践类课程重新学习必须跟班。所有跟班或单开班课程请网上报名时自行选择跟读班级及时间。选择跟读班级后请在第四周开始跟班上课,上课前请务必与任课教师沟通,并由跟读班级教师开始记录平时考评成绩。
4.报名时间:2018年3月10日上午8点——3月14日下午15点 。(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5.《健康教育》需重新学习的学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第六周后开始登录健康教育网页学习。
特别提醒:(请认真阅读)
1. 网上重新学习课程报名(学生自行上网进行,学校不组织集中)建议在校内完成。
2. 重新学习课程报名仅限本学期开设的课程,所报课程是否开设可在各开课学院咨询确认,网上报名是否成功以教务处审核后名单为准。系统内报名重新学习课程结束后请立即到教务系统内查询个人本学期课表,如本学期课表内有所报重新学习课程则为报名成功,否则为不成功,请重新操作。报名成功学生请在学期末注意网上考试时间,按时参加考试。
3. 各年级学生跟班及单开班课程重新学习报名请在网上自行选择跟读班级及时间,并在第一次跟班上课时与任课教师沟通,提醒任课教师重新打印课程点名册。
4. 本科各年级重新学习课程需按照《上海商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按学分付费办理上课手续。请按报名课程的总学分于4月27日前将费用打入本人缴纳学费的银行卡中(各年级课程收费标准以财务处公示为准),并请将费用在卡内保留至收费结束后一周,财务处将于4月27日开始分批统一扣费。逾期未交费将记入学费欠费记录,毕业前由财务统一结算。
5. 中山西路毕业班学生跨校区选课时请注意合理安排时间,以免造成无法按时上课。
6. 各年级本科学生如有课程冲突不能跟班重新学习但又确有跟班学习缺课不超过1/3的情况,请到所在学院教务秘书处确认,如无法调整当学期课程安排,则到教务处网站---文档下载—学生下载页面下载打印《特殊课程重新学习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认真填写,并打印个人当学期课表附后,交开课学院协调安排重新学习课程上课时间地点,此表由开课学院收取汇总并录入系统后统一上报教务处。
7. 因个人学分绩点偏低希望重新学习提高绩点的本科学生,请到教务处网站---文档下载—学生下载页面下载打印《特殊课程重新学习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认真填写,并打印个人当学期课表附后,交开课学院协调安排重新学习课程上课时间地点,并由开课学院收取汇总录入系统后上报教务处。课程冲突且超过1/3者,请选择下学期修读该课程或者修读其它课程。
8. 在重新学习课程报名过程中,对信息和操作若有疑问请在报名期限内及时与自己所在学院教务秘书或教务处王老师联系,地点:综合楼511办公室;电话:67105419。
9. 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如符合重新学习收费优惠条件的请网上报名结束后到教务处(综合楼511室)领取免缴费申请表,并在2018年5月4日前将已审批好的申请表返回教务处,逾期未交不能补办。
10. 各毕业班级:公共选修课、实践性教学环节(含普适性公共实践课)学分未修满的学生请在报名期限内到教务处网站下载填写《特殊课程重新学习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在报名截止前与教务处相关老师联系。公共选修课问题请与教务处韩老师联系,地点:综合楼509办公室;电话:67105418;普适性公共实践课问题请与教务处付老师联系,地点:综合楼505办公室;电话:67101683;其它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请与本学院教务秘书联系。
上海商学院·教务处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