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及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现代流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为做好2017年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工作以及2018年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7年项目检查和结题工作
1. 2017年校级项目由二级学院负责验收,各二级学院等单位应汇编本单位项目资料,优秀项目向学校推荐(文本+电子版),推荐汇总表从教务处网站下载。2017年市级、国家级项目验收由学校教务处负责。
2. 2017年市级、国家级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汇报5分钟PPT,并交3份结题报告(含附件,教务处网站下载),以项目答辩形式进行,具体答辩事项和时间另发通知。
3. 2017年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创业实践项目在2018年2月底前完成。
4. 各二级学院应重视项目档案工作,所有项目资料均应存档备查,并保存电子文档。
二、2018年项目申报工作
1. 申报条件:项目申报负责人应为本科学生,毕业年级学生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可作为项目成员参与项目。已经在做2017年项目的团队或成员,必须完成2018年2月底,如期完成项目结题工作,否则申报的2018年的项目将不予立项。2018年项目申报书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2. 2018年项目分校级项目、市级项目和国家级项目三个层次,每个项目均有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三个梯度。按梯度照训练的原则,创业实践项目在创新训练项目的基础上申报;在校级项目的基础上申报市级项目;在市级项目的基础上申报国家级项目。鼓励2017级的学生积极申报校级创新训练训练项目。
3. 申报时间: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1月10日。学生需填写《2018年上海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和《2018年上海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各3份),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给学院专项工作负责人。
4. 每个项目1名项目负责人和1位指导教师,项目组总人数不超过5名。
5. 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交所在学院,由学院组织答辩,按校级、市级、国家级项目分类进行推荐,报教务处(汇总表可从校教务处网站下载)。
6. 学校在学院推荐基础上组织评审确定校级、市级、国家级项目。
7.按照市教委有关工作会议精神,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所有项目的经费均有学校统筹,下拨到二级学院,市级项目不再单独下拨。
三、申报组织工作
1.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2017年项目结题和2018年项目申报工作,做好宣传、组织动员工作;确定学院专项工作负责人,做好该项工作。
2.教务处工作联系人:付长江 电话67101683 邮箱:fu-chang-jiang@126.com。
教务处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