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沪商院教务[2016-2017] (一) 通字第 05 号
各教学单位:
2016年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顺利,除校级项目外,市级和国家级项目达到100项。为使这些项目正常进行,需要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本次检查由校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组织,各教学单位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负责落实。请各教学单位安排足够人手落实,对需要变更或延期的项目及时报告,对项目经费严格审核。
请在11月15日前将中期检查报告交教务处。10月底前中期检查表交教学单位备案,市级、国家级项目由学生一式二份同时送交教务处。
奉浦校区综合楼505室 夏欢龙
电话:67101683
教 务 处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