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
及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沪商院教通字[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第17号
各二级学院、高等技术学院、现代流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16年是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收获较多的一年,共有校级、市级、国家级训练项目超过200多项。为做好2016年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工作以及2017年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6年项目结题工作。
1. 校级项目由二级学院负责,市级、国家级项目由校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负责。
2. 由项目负责人汇报5分钟PPT并交3份结题报告(含附件,教务处网站下载)参加答辩。
3. 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创业实践项目在2017年2月底前完成。
4. 2016年项目校级结束后,各二级学院等单位应汇编本单位项目资料,优秀项目向学校推荐(文本+电子版),推荐汇总表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5. 各二级学院应重视相关档案工作,所有项目资料均应存档备查,并保存电子文档。
二、2017年项目申报工作。
1. 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是我校本科学生,毕业年级学生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未完成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担任2017年项目负责人。其他按申报书(从教务处网站下载)要求。
2. 申报时间: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2月20日。
3. 每个项目应安排1名项目负责人和1名指导教师,项目组总人数不超过5名。
4. 原则上,创业实践项目在创新训练项目的基础上申报;在校级项目的基础上申报市级项目;在市级项目的基础上申报国家级项目。
5. 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交所在学院,由学院组织答辩,按成绩高低将校级、市级、国家级项目分别汇总交教务处(汇总表可从校教务处网站下载)。
6. 学校在学院推荐基础上组织审核,申报市级、国家级项目。
7. 市级、国家级大创训练项目学校将建微信群便于联系,群名称为:2017市级大创训练项目群A和2017市级大创训练项目群B。校级训练项目管理由各二级学院安排。
上海商学院教务处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