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及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11-22
 

关于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

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沪商院教通字[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17

 

各二级学院、高等技术学院、现代流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16年是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收获较多的一年,共有校级、市级、国家级训练项目超过200多项。为做好2016年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工作以及2017年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6年项目结题工作。

1.     校级项目由二级学院负责,市级、国家级项目由校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负责。

2.     由项目负责人汇报5分钟PPT并交3份结题报告(含附件,教务处网站下载)参加答辩。

3.     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创业实践项目在20172月底前完成。

4.     2016年项目校级结束后,各二级学院等单位应汇编本单位项目资料,优秀项目向学校推荐(文本+电子版),推荐汇总表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5.     各二级学院应重视相关档案工作,所有项目资料均应存档备查,并保存电子文档。

二、2017年项目申报工作。

1. 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是我校本科学生,毕业年级学生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未完成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担任2017年项目负责人。其他按申报书(从教务处网站下载)要求。

2. 申报时间:20161118日至20161220日。

3. 每个项目应安排1名项目负责人和1名指导教师,项目组总人数不超过5名。

4. 原则上,创业实践项目在创新训练项目的基础上申报;在校级项目的基础上申报市级项目;在市级项目的基础上申报国家级项目。

5. 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交所在学院,由学院组织答辩,按成绩高低将校级、市级、国家级项目分别汇总交教务处(汇总表可从校教务处网站下载)。

6. 学校在学院推荐基础上组织审核,申报市级、国家级项目。

7. 市级、国家级大创训练项目学校将建微信群便于联系,群名称为:2017市级大创训练项目群A2017市级大创训练项目群B。校级训练项目管理由各二级学院安排。

 

 

 

 

 

                                     上海商学院教务处                             201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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