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上海市属高校第三批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的通知
沪商院教务[2015-2016](二)通字第 26 号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属高校第三批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启动第三批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1. 本项目以学院为单位申报,在我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基础上,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的通知》(沪教委高[2014]43号文)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并在学院内进行方案论证,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质量。
2. 试点专业申报书需涵盖以下内容:
(1)双证融通培养方案;
(2)与一定行业地位、技术先进企业的战略合作方案;
(3)明确的专业教育论证时间表;
(4)与国内外相同领先专业的课程设置等培养方案的比较分析。
3.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请各学院将项目申报书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7份)于7月1日前提交至教务处。
联系人:戈君宇 联系电话:021-67105419 电子邮箱:gejunyu727@sina.com
教务处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