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商学院
2016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沪商院教务[2015-2016](一)通字第20号
各院(系):
为解决我校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根据各教学单位教学工作实际需要,鼓励开展有创新、有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度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面熟悉《上海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沪商院教[2014]第131号),了解上海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评审、鉴定与验收等整个工作过程的管理方式。
2.根据《上海商学院2016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专项)立项指南》,从提高教学质量这一根本目的出发,围绕学校和本院(系)的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及培养特色,自行选题。
3.改革范围:
(1)上海商学院市级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独立设置实验课、基础文化课程(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科学、大学语文等);
(2)专科(总院区6个)各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3门,实习实践课程1门。(第一批申报的专科课程直接参与第二批评审,不需要递交相关材料)
3.下载并填写《2016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专项)申请书》,请于2016年5月日前报教务处(奉浦校区综合楼511室)。交两份打印版本,一份电子版本(联系人:戈君宇,电话:67105419,E-mail:gejunyu727@sina.com)。
教务处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