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商院教 [2022-2023](秋)通字第23号
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确保期末考试正常、有序,按照《上海商学院总院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安排(16、17周)》的规定,请各教学单位认真落实人员对考场情况进行巡考,并填写《上海商学院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期末考场巡考记录表》,巡考当天将纸质稿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记录报送教务处。
在此期间,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巡查考场情况。
特此通知!
联系人:白老师 电子byh-059@163.com
联系电话:奉浦: 67101683(综合楼505室)
教务处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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