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上海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沪商院教务[2011-2012](一)通字第1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上海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11年市级优秀教材奖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一)评选范围为2006年1月至2011年6月期间(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由本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或未设主编而任第一编著者)出版(或修订出版)、供普通高校本科学生使用的教材(含基本教材、教学参考、实验指导书和电子教材等),不包括学术专著。
(二)上海市优秀教材奖从符合下列条件的教材中,择优评出:
1、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教育目标,能够体现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
2、具有与本门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能够正确地阐述本门学科的科学理论和概念,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在教学上具有较强的适用性。
3、符合本门课程在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求恰当,取材合适,内容的阐述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能够体现先进教学方法的运用,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能力。
4、文字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正确,文图配合恰当。
5、教材质量在国内居先进地位或在同类教材中水平较高,已在两届以上本科学生中使用,且反映良好。
6、曾获上海市级优秀教材奖的教材一般不再参加本次评选。如经修订再版内容更新二分之一以上、且质量有明显提高的曾获奖教材,本次仍可申报,但一般不超过申报总数的25%。
(三)我校推荐上海市优秀教材奖的具体措施:
1、评选范围:
(1)获得2006-2008版上海商学院优秀教材一等奖的教材;
(2)获得2009-2011年版(截止到2011年6月) 上海商学院优秀教材一等奖的教材。
2、评选数量:
专家评审组将从上列符合条件的教材中,择优评出3本参加上海市优秀教材的评选。
二、提交材料要求
(一)上海商学院优秀教材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
(二)上海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申报表(附件3,一式五份)
(三)申报教材样书2本,修订版的还须提交前一版次教材样书;电子教材需提供运行说明书。
三、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请各学院于2011年10月9日前将附件2(EXCEL格式)、附件3发送至:why_alian@163.com。
上海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申报表(附件3,一式五份)交到行政楼217。
四、评审和奖励
学校将在学院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做好本次优秀教材奖的推荐申报工作。
(教务处联系人:吴海燕,联系电话:67105417)
上海商学院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