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度上海商学院校级教学团队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3-04-07
 

 

关于开展2009年度上海商学院校级教学团队

中期检查的通知

沪商院教务[2011-2012](二)通字第08

 

各有关二级学院:

为保证本科教学团队建设的质量,根据《上海商学院校级教学团队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公布上海商学院第一届校级教学团队名单的通知》(沪商院教〔2009155),经研究决定对2009年上海商学院校级教学团队进行中期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详见下表。

序号

团队名称

团队负责人

团队所在部门

1

市场营销教学团队

 

管理学院

2

会计课程教学团队

李相波

财经学院

3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教学团队

吴晓伟

信息与计算机学院

二、检查内容

参照关于印发《上海商学院校级教学团队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商院教〔2009128号)文件精神,本次检查内容重点是团队建设任务书的执行及进度情况。

三、检查程序

1.由团队负责人自评,并填写《上海商学院校级教学团队中期检查表》(可从附件下载我校课程中心主页新闻公告栏:http://cc.sbs.edu.cn/Able.Acc2.Web/default.aspx下载;完成课程网站建设(含全程教学录像)。

2.团队所在二级学院要在团队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开展检查并填写《上海商学院校级教学团队中期检查表》中的“团队所在二级学院意见”并签名盖章。二级学院在完成自查后,并填写完整的中期检查表(打印版一式2份;同时提交电子版)、团队建设成果材料(如:专著、论文等)一份统一报送教务处(奉浦校区行政楼217室)。

3.教务处在二级学院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并将专家组意见反馈给团队所在二级学院;同时将检查结果上报校教学委员会。

4.校教学委员会最终审议。

四、时间安排及联系人

1.团队自查、二级学院评时间由二级学院自定。

2.二级学院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111014日。

3.请团队负责人准备好汇报PPT,时间控制在10分钟左右。专家现场检查时间暂定于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教务处联系人:郭大伟,邮箱:dawei447@163.com,电话:67105602

请相关二级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校级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积极做好自查工作。学校将对本次中期检查合格的团队,拨付后续建设经费;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将终止项目进行。

          

                                          教务处

                                                    2011年9月22

附件:上海商学院校级教学团队中期检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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