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上海商学院本科重点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3-04-07
 

 

关于开展2010年度上海商学院本科重点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沪商院教务[2010-2011](二)通字第06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保证本科重点课程建设的质量,根据《上海商学院关于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商院教〔2005〕第192号)文件精神,结合《上海商学院重点(精品)课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及《关于公布2010年度本科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遴选结果的通知》(沪商院教〔201026号),经研究决定对2010年上海商学院本科重点建设课程进行中期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详见下表。

序号

课程建设项目名称

课程负责人

课程所在部门

1

市场调查与预测

 

管理学院

2

经济法

 

法政学院

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李树冬

基础部

4

酒店房务管理

侯新冬

生态旅游学院

5

国际贸易

汪遵瑛

经济学院

6

英语听力

 

外语学院

7

商业摄影

彭才年

艺术设计学院

8

计算机导论

 

信息与计算机学院

9

电子商务概论

蒋传进

信息与计算机学院

10

酒店市场营销

 

生态旅游学院

11

饭店经营与管理

查爱苹

生态旅游学院

二、检查内容

参照《上海商学院关于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及《上海商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对课程建设的目标、课程建设指导思想、建设进度;课程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包括师资结构、师资水平提高措施、教师取得的科研成果等);教材建设及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资料和实验、实习条件的建设情况;课程特色;课程考核方式及其效果;对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的改革的进一步打算;课程建设经费投入使用情况等有关内容开展检查。

课程相关教学资源须在学校课程中心网站:http://cc.sbs.edu.cn展示。

三、检查程序

1.由课程负责人自评,并填写《上海商学院“本科重点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自查表》(可从附件下载);基本完成课程网站建设。

2.课程所在二级学院要在课程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开展检查并填写《上海商学院“本科重点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自查表》中的“课程所在二级学院意见”并签名盖章。二级学院在完成自查后,并填写完整的中期检查自查表(打印版一式2份;同时提交电子版)、课程建设成果材料(如:教改论文等)一份统一报送教务处(奉浦校区行政楼217室)。

3.教务处在二级学院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并将专家组意见反馈给课程所在二级学院;同时将检查结果上报校教学委员会。

4.校教学委员会最终审议。

四、时间安排及联系人

1.课程自查、二级学院评时间由二级学院自定。

2.二级学院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11415日。

3.请课程负责人准备好汇报PPT,时间控制在10分钟左右。专家现场检查时间暂定于4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教务处联系人:郭大伟,邮箱:dawei447@163.com,电话:67105602

请相关二级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本科重点课程建设与管理,积极做好自查工作。学校将对本次中期检查合格的课程,拨付后续建设经费40%;中期检查不合格者,不再发给后续经费。

 

                                                       教务处

                                                    2011年3月30

附件:上海商学院校级本科重点课程中期检查自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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