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上海商学院校级精品课程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3-04-07
 

 

关于开展2010年度上海商学院校级精品课程

中期检查的通知

沪商院教务[2011-2012](二)通字第07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保证本科精品课程建设的质量,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商学院校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商院教〔2009158)文件精神,结合《上海商学院重点(精品)课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及《关于公布2010年度校级精品课程遴选结果的通知(沪商院教〔201014),经研究决定对2010年上海商学院校级精品课程进行中期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详见下表。

序号

精品课程名称

课程负责人

课程所在部门

1

旅游学概论

 

旅游与食品学院

2

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

沈群力

信息与计算机学院

3

大学英语

姜荷梅

外语学院

二、检查内容

参照《上海商学院校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暂行办法》及《上海商学院关于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校级精品课程的辐射作用,使更多的学生能够共享优秀资源,为此,本次检查内容重点是课程建设的目标及建设进度、课程开设与公开情况、全程课程录像上网、网上资源更新、与学生互动方式、经费投入使用情况等情况。

课程相关教学资源须在学校课程中心网站:http://cc.sbs.edu.cn展示。

三、检查程序

1.由课程负责人自评,并填写《上海商学院校级精品课程中期检查表》(可从附件下载或我校课程中心主页新闻公告栏:http://cc.sbs.edu.cn/Able.Acc2.Web/default.aspx下载;完成课程网站建设(含全程教学录像)。

2.课程所在二级学院要在课程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开展检查并填写《上海商学院校级精品中期检查表》中的“课程所在二级学院意见”并签名盖章。二级学院在完成自查后,并填写完整的中期检查表(打印版一式2份;同时提交电子版)、课程建设成果材料(如:教改论文等)一份统一报送教务处(奉浦校区行政楼217室)。

3.教务处在二级学院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并将专家组意见反馈给课程所在二级学院;同时将检查结果上报校教学委员会。

4.校教学委员会最终审议。

四、时间安排及联系人

1.课程自查、二级学院评时间由二级学院自定。

2.二级学院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111014日。

3.请课程负责人准备好汇报PPT,时间控制在10分钟左右。专家现场检查时间暂定于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教务处联系人:郭大伟,邮箱:dawei447@163.com,电话:67105602

请相关二级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校级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积极做好自查工作。学校将对本次中期检查合格的课程,拨付后续建设经费40%;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将终止项目进行。

    

                                                  教务处

                                                    2011年9月22

附件:上海商学院校级本科精品课程中期检查表.doc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2271号 邮编:200235 E-mail: jwc@sbs.edu.cn

Copyright © 2010 上海商学院 教务处 沪ICP备 20010161号 (建议采用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