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本科专业网上选课的通知
   2013-04-07
 

 

 

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本科专业网上选课的通知

沪商院教务[2011-2012](二)通字第18

 

各二级学院: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选课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学期工作安排,各专业班级下学期开课课程已于系统内生成并于选课前公布,学生可根据个人课表结合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自行在网上选课,请各院系就专业教学计划及选课注意事项等做好指导工作。

一.选课前准备工作

(一)了解专业教学计划,熟悉需选课项目及学分要求;

(二)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下学期开课课程,了解系统已生成的必修课及选课课程的上课时间等信息;

(三)了解选课方法及步骤。

二.选课时间及程序

(一)第一轮:531日(周四)1230-6月4(周一)800

注:本轮选课(普适公共实验除外)不分选课时间先后,不限制选课人数,学生无需抢课

第一轮选课结束后,如果该门课程的选课人数大于课程开设规定人数时,必须参加抽签后才能确定是否选中课程。系统后台随机筛选教学班后于65(周二)13:30公布第一轮选课结果,对选课人数未到规定开班人数的课程作停开处理,系统将自动剔除选课名单。

普适公共实验按先到先得原则选课,未到规定开班人数的课程作停开处理, 系统将自动剔除选课名单,这部分学生在第二轮继续选课。

(二)第二轮:65日(周二)1330-6月8(周五)800

注:本轮选课对象为第一轮选课未选上和没有参加第一轮选课需进行补选的同学,系统根据选课时间先后、教学班容量判别选课成功与否

选课最终结果于614(周四)公布,学生按公布课表上课

三.选课形式

本次选课学生可自行在寝室或机房上网选课,登陆系统网址为:jwc.sbs.edu.cn(选择“本科教务管理系统”进入)

 

四.各年级选课项目及操作方法

年 级

需 选 课 项 目

   

结业符合重修规定的同学

教学计划规定

毕业需达到的学分要求

公选课学分未完成的同学请于下学期开学的第一周内到徐汇校区教务处(1120室)补选,其余需补修学分的课程可在开学后根据重修报名通知再行选课。

09级(春季)

公共选修课(学分未完成者)

**已经修读过但没有及格的学生请在下学期开学后重修报名时选课**

普适公共实验(学分未完成者)

**具体见(本通知).其他(三)

09级(秋季)

公共选修课(学分未完成者)

点击“网上选课”→点击“选校公选课”→选择需选课程名称前“选课”→“预订教材”(订者打钩)→“提交”

普适公共实验(学分未完成者)

**具体见(本通知).其他(三)

公共必修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大学语文》、《健康教育》、《体育项目》7门课程)

**没有修读过的学生在选课期间必须尽早到行政楼230(朱老师处)办理选课手续,否则无法选课**

**已经修读过但没有及格的学生请在下学期开学后重修报名时选课**

专业选修课(各专业不同,请根据教学计划选课)

了解需选学分数→点击“网上选课”→点击“选公共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点击要选择的课程名称→点击“选择情况”下的选择项→选定征订教材选项→点击“选定→点击“关闭”,退出后查看已选课程课表

10级(秋季)

公共必修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大学语文》、《健康教育》6门课程)

点击“网上选课”→点击“选公共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点击“查看课表”,先查询已选课程→回到选课界面,点击要选择的课程名称→点击“选择情况”下的单选按钮→选择是否征订教材→点击“选定”按钮,提示“保存成功”即表明选课成功。

**如果课程修读完毕且已获得相应学分则无需重复选课,因课程考核不及格等原因

具备重修资格的学生则在下学期初重修报名时再行选课,否则课程成绩及学分无法

自动覆盖原始成绩**

公共必修课(体育项目)     (学分未完成者)

**没有完成学分的学生在选课期间必须尽早到行政楼230(朱老师处)办理选课手续,否则无法选课**

公共选修课

点击“网上选课”→点击“选校公选课”→选择需选课程名称前“选课”→“预订教材”(订者打钩)→“提交”

专业选修课(各专业不同,请根据教学计划选课)

了解需选学分数→点击“网上选课”→点击“选公共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点击要选择的课程名称→点击“选择情况”下的选择项→选定征订教材选项→点击“选定→点击“关闭”,退出后查看已选课程课表

普适公共实验

点击“网上选课”→点击“普适公共实验”→选择1个实验课程名称前“□”框内打钩→点击“确认”按钮提交即可(教材由实验项目负责教师确定,学生不必选)。

11级(秋季)

公共选修课(学分未完成者)

点击“网上选课”→点击“选校公选课”→选择需选课程名称前“选课”→“预订教材”(订者打钩)→“提交”

公共必修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大学语文》、《健康教育》6门课程)

点击“网上选课”→点击“选公共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点击“查看课表”,先查询已选课程→回到选课界面,点击要选择的课程名称→点击“选择情况”下的单选按钮→选择是否征订教材→点击“选定”按钮,提示“保存成功”即表明选课成功。

**如果课程修读完毕且已获得相应学分则无需重复选课,因课程考核不及格等原因

具备重修资格的学生则在下学期初重修报名时再行选课,否则课程成绩及学分无法

自动覆盖原始成绩**

公共必修课(体育项目)

点击“网上选课”→点击“选体育课”→选择需修读体育项目前“选课”→“提交”

专业选修课(各专业不同,请根据教学计划选课)

了解需选学分数→点击“网上选课”→点击“选公共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点击要选择的课程名称→点击“选择情况”下的选择项→选定征订教材选项→点击“选定→点击“关闭”,退出后查看已选课程课表

11级专升本

专业选修课(各专业不同,请根据教学计划选课)

了解需选学分数→点击“网上选课”→点击“选公共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点击要选择的课程名称→点击“选择情况”下的选择项→选定征订教材选项→点击“选定→点击“关闭”,退出后查看已选课程课表

公共选修课(学分未完成者)

点击“网上选课”→点击“选校公选课”→选择需选课程名称前“选课”→“预订教材”(订者打钩)→“提交”

 

 

 

五.相关课程说明

(一)公共选修课在校期间共计修读10学分,建议学生分布在2-6学期之间修读完毕。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共计修读4学分,建议尽早修读完毕。学生每学期公共选修课限选4学分;

(二)普适公共实验在校期间共计修读2学分,分2学期完成,本学期安排选课的10秋学生只可选一个实验,按“先到先得”原则选课,不进行筛选,选课时间同其他课程;选课系统中的“限制对象”是指不能参加该实验选课的专业(学生);

(三)《体育》课程在校期间共计修读4学分,分4个学期完成,本学期需选课学生只选1个体育项目。体育课为公共必修课,不得免修与免听。如身体条件不适合修读体育项目的学生本学期期末无需选课,但须在下学期初凭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疗单位证明至学院医务室办理相关复查手续后申请修读《体育保健课》;

(四)《大学语文》、《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健康教育》6门公共必修课每学期滚动开设,每个学生每学期至少选择修读2学分,最多选择修读8学分,建议学生根据教学计划选择在大一、大二期间全部修读完毕。选课时,望学生结合个人情况合理选择修读课程,勿盲目跟从,以免学期末考试任务繁重,亦谨慎漏课缺课,以免影响毕业进程。如果课程修读完毕且已获得相应学分则无需重复选课,因课程考核不及格等原因具备重修资格的学生则在下学期初重修报名时再行选课,否则课程成绩及学分无法自动覆盖原始成绩

(五)专业选修课版块请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建议的学分规定选择修读课程门数,遵循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科学学习方法,不要太过提前或延后修读学分,以免造成专业知识结构的不完整。

六.其他

(一)学生选完课程应立即查询选课信息,查询完毕后请妥善保管个人密码免遭他人退课;

(二)因个人选课及学业完成情况不同,请学生在仔细了解本专业教学计划并结合个人学分获得情况后选课,切忌盲目跟从;

(三)本次《普适公共实验》选课针对10(秋)学生设置,09级(春、秋)未修满2学分的“重新学习”学生请在开学初按特殊课程“重新学习”先行办理相关手续(其他原因学生除外),然后持《特殊课程重新学习报名申请表》到教务处夏老师处办理具体选课事宜;

(四)选课阶段中请学生务必关注教务管理系统及设在食堂前的“教务处公告栏”发布的相关信息;

 

 

 

(五)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务处。

 

咨询项目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健康教育》课程学习及相关事宜

老师

67101683

《普适公共实验》选课事宜

老师

67101683

公必课、公选课等选课事宜

老师

67105418

专选课

专业所属学院

 

系统密码遗失等事宜

老师

67105418

 

  

2012525

附件:2012-2013年度第一学期普适公共实验课程简介5.28.xls

附件: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本科专业公共选修课开设课程一览表.xls

附件: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本科专业开设课程一览表.xls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2271号 邮编:200235 E-mail: jwc@sbs.edu.cn

Copyright © 2010 上海商学院 教务处 沪ICP备 20010161号 (建议采用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