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沪商院教务[2010-2011](二)通字第18号
各二级院系、教务处:
为调动和激励教学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教学管理规范化建设,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更好地做好教学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学校开展2010—2011学年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具体操作口径请参照沪商院教[2007]113号文件。
申报材料与时间安排:
1、 6月7日—6月23日,在个人志愿申报、所在部门推荐的基础上,各二级院系、教务处推荐填写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
2、 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请于6月24日前报教务处杜梦收(奉浦校区行政楼217室,dumeng198747@163.com)。
上海商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