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学院2009年本科新专业《酒店管理》、《广告学》校内检查通知
   2013-04-07
 

 

上海商学院2009年本科新专业《酒店管理》、《广告学》校内检查通知

沪商院教务[2010-2011](一)通字第13

生态旅游学院、新闻与传播系:

    根据《上海商学院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沪商院教〔2005〕第112号)有关精神,教处已于今年9月下发《关于开展上海商学院2009年新设置本科专业检查工作的通知》,相关二级学院已对所在学院2009年新设置本科并开始招生的本科专业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查工作。现将校内检查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对新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详见《上海商学院本科新专业检查评价标准》):

1. 专业办学指导思想(包括专业定位与建设规划、专业培养方案等情况);

2. 师资队伍(包括主讲教师的数量与结构、教学水平、教师风范等情况);

3. 基本教学条件(包括实验实习、图书资料、教学经费等情况);

4. 教学过程(包括课程、教材、实践教学、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等情况);

5. 教学管理(包括规章制度、质量监控、毕业设计(论文)等情况)。

6. 教学效果(包括基本理论与技能、学风、基本素养、课外科技文化活动等情况)。

二、检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112日或3日,专业负责人选择其中一天,并提前告知教务处。

地点:专业负责人联系安排

相关流程如下(具体时间由专业负责人安排)

地点

时间:

内容

主持人

参加人员

 

 

各专业负责人汇报专业自查情况

专家组组长

专业所在院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及有关教师

 

学生座谈会

专家组全体成员、专业

所在院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

教师座谈会

 

各专家组查看现场及资料、讨论、填表并形成检查意见和结论

 

专家组反馈检查意见

专家组组长

专业所在二级学院院长(或教学院长)、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

三、会务工作

专业检查现场的会务接待工作由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主要工作包括:

1.专家组成:校内外专家7人,其中校外专家3人(行业专家至少一人)由专业负责人联系,校外专家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专家组工作会议室用席卡、茶水、投影仪、签到表等会务工作;

3.为每位专家(每个专家组成员有5名)提供新专业自查报告《上海商学院本科新专业检查自查表》打印版一份、工作用报告纸、会议流程、笔记本、水笔等;

4.根据《上海普通高校本科新专业检查评价标准》六个方面准备自查支撑材料,放置相应的资料盒,要求条目清晰,备专家查阅;

5.落实各专业检查工作现场联系人(每个专业落实一名联系人)、提供学生参加学生座谈会(8-10人)、教师座谈会(4-5人),并落实座谈会议地点及会务工作。

6.其他专家组需要协助的检查工作事宜。

上述会务准备工作务必于2010112日前完成。

7.专家组工作用表格(包括上海商学院本科新专业检查评价标准、上海商学院本科新专业检查校级专家意见表、学生座谈会记录表、教师座谈会记录表),由会务具体工作联系人负责发给每位专家,并收回,会议结束后收齐全套材料并于115日前反馈教务处(奉浦校区行政楼217室,教务处联系人:郭大伟,联系电话:67105602)。

7.专家评审费由专业负责人支付。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01019

附件:专家用表--听课评价表、座谈会等.doc

附件:专家用表--上海商学院本科新专业检查校级专家意见表.doc

附件:专家用表--上海商学院本科新专业检查评价标准(修改版).doc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2271号 邮编:200235 E-mail: jwc@sbs.edu.cn

Copyright © 2010 上海商学院 教务处 沪ICP备 20010161号 (建议采用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