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
沪商院教务[2010-2011](一)通字第11号
法政学院、信息与计算机学院、外语学院:
近日接到上海市教委高教处《关于做好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中期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按照《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2005年颁布)要求及《上海商学院关于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商院教[2005]第19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10月18日起至11月26日开展2008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验收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序号 | 课程名称 | 所在二级学院 | 课程负责人 |
1 | 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 法政学院 | 陈志强 |
2 | 管理信息系统 | 信息与计算机学院 | 吴晓伟 |
3 | 翻译理论与实践 | 外语学院 | 傅敬民 |
二、验收程序
1. 2010年10月18日~11月9日,课程负责人认真填写《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验收报告书》(附件1)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报送教务处(奉浦校区行政楼217室)。同时收集、整理好相关建设及取得的成果材料等一份一并报送教务处。
2. 2010年11月10日~11月19日,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分别开展验收评审工作(包括课程负责人汇报、专家组现场查阅资料、提问并审议)。
3. 2010年11月20日~11月26日,校教学委员会审定评审结果。
4. 2010年11月27日~12月6日,教务处将验收总结报告等材料报市教委。
三、联系人
教务处联系人:郭大伟,联系电话:67105602,邮箱:dawei447@163.com。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0.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