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6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沪商院教务[2010-2011](一)通字第8号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根据《上海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沪商院教(2006)46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对2006年度已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6年度上海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
(1)结题验收名单
序号 | 项目 编号 | 项目名称 | 负责人 | 项目类别 | 所在部门 | 备注 |
1 | 060205 | 国贸本科教学中的实践型课程体系方案 | 汪遵瑛 | 一般 | 经济学院 | |
(2)项目结题验收程序
本次验收工作采取各项目组提出成果鉴定申请、二级学院审核、专家评议及鉴定、学校教学委员会验收的方式进行。
项目负责人须填写《上海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并连同项目成果等材料向教务处提交打印版、电子版各一份。
按进度要求应完成而未完成的非复查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向专家组递交以下材料:①阶段成果;②项目未完成的原因分析报告;③延期结题的书面申请;由专家组根据实际情况及所完成成果的质量作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延期次数只允许一次)。
3、时间安排及表格下载
2006年度上海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需要接受结题验收的项目的自查、结题材料等上报材料截止时间:2010年10月9日。教务处联系人:郭大伟,电话:67105602,dawei447@163.com,行政楼217室。
《上海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请从我校教务处主页教师文档下载区内下载,网址如下:http://jwc.sbs.edu.cn/temp/article/Show.asp?id=483
望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学校将在全面审核的基础上,对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进行认定,对结题验收鉴定、验收合格者将登记编号,颁发结项证书,同时拨付后期经费。
教务处
201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