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商学院2006-2008年版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3-04-07
 

 

关于开展上海商学院2006-2008年版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的通知

沪商院教务[2009-2010](二)通字08号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教材建设工作,发挥优秀教材的示范和辐射作用,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06-2008年版上海商学院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为2006年1月至2008年12月间由出版社出版或修订出版,供普通高校本科或高职高专学生使用的教材(含基本教材、教学参考、实验指导书和电子教材等),不包括学术专著。

二、参加评选的教材应符合以下条件:

1.教材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教育目标。

2.具有与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有较强的先进性、理论性和系统性。能正确阐述本学科理论和概念,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在教学上具有较强的适用性。

3.符合本门课程在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选题恰当,取材合适。内容的阐述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使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体现素质教育的思想,增强创新精神。

4.教材质量在国内居先进地位或在同类教材中水平较高,在教学实践使用中反映良好。

5.文字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正确,文图配合恰当。

三、参加评奖的教材必须经过我校2届学生以上的教学实践检验,且效果良好。

四、申报办法

1.本次评奖的申报工作以二级学院(系、部)为单位统一组织,各应在本单位评审的基础上按要求推荐申报。每个二级学院(系、部)可申报教材数为2006年1月至2008年12月期间(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由本部门的我校在编专兼职教师任第一主编(或未设主编而任第一编著者)教材出版总数的50%,总数不足2本的可申报1本。

2.已获得校级以上奖的优秀教材一般不再参加本次评选。如经修订再版内容更新二分之一以上,且质量有明显提高的曾获奖教材,这次仍可申报,但一般不超过申报总数的25%。

3.申报的教材须填写《2006-2008年版上海商学院优秀教材奖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提交申报教材样书1本,修订版的还须提交前一版次教材样书;电子教材需提供运行说明书。

4、各二级学院(系、部)需统一填写《2006年--2008年版上海商学院优秀教材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后连同以上申报材料一起统一报送教务处。本次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13日

5、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本次评选工作,按优秀教材的科学水平和教学使用效果等分设一、二、三等奖。同时获得校内一等奖的教材将有机会参与市级优秀教材的推荐,具体办法将参照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联系方式

教务处联系人:陆瑞峰,行政楼217室,联系电话:6710-5602。电子邮箱:lrfsicy@163.com

请各二级学院(系、部)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次优秀教材奖的申报工作。

教务处

2010年3月22日

 

附件:2006年--2008年版上海商学院优秀教材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2006-2008年版上海商学院优秀教材奖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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