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度校级重点建设课程限期整改项目复查工作的通知
   2013-04-07
 

 

关于开展2007年度校级重点建设课程限期整改项目

复查工作的通知

沪商院教务[2009-2010](一)通字第05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商学院关于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商院教〔2005〕第192号)文件精神,为保证本科重点课程建设的质量,结合《上海商学院重点(精品)课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及《关于公布2007年度上海商学院本科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遴选结果的通知》(沪商院教〔200768号),经研究决定对2007年上海商学院本科重点建设课程限期整改项目进行复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课程

序号

课程建设项目名称

课程负责人

课程所在二级学院

1

包装设计

 

艺术设计学院

2

室内设计

 

艺术设计学院

3

日语精读

李维斌 任常毅

外语学院(国际交流学院)

二、         验收时间及工作要求

1. 2009915~926,课程负责人根据2007年立项时与学校签订的《上海商学院课程建设协议书》和《申报表》,做好如下工作:

填写《上海商学院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书》;

按照计划进度所有教学资源上网,即完成在我校“课程中心”上(网址:cc.sbs.edu.cn)的课程网站建设(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师生网上互动等均需展示);

整理好与本课程建设项目相关的、在课程建设期间所取得的成果材料等(注:请提供成果目录及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如是公开发表的论文请提供杂志封面、版权页、论文首页等复印件及扫描件;如是出版教材请提供教材封面、目录和版权页等复印件及扫描件)。

同时准备好10分钟左右的课程建设情况汇报。

2. 2009927—1013二级学院开展课程建设院级验收工作

各二级学院就课程建设的计划执行情况和支撑材料相关性,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核,并对课程建设的质量与水平等签署审核意见。

3. 20091019—1023,学校验收。

学校教学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按照规定程序:听取课程建设负责人汇报、现场提问、查阅相关资料等进行评议。

4. 20091026—1030,校教学委员会审定评审并公布验收结果。

三、其它事宜

《上海商学院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书》一式两份、整理后的相关成果的支撑材料一份,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927之前统一报送教务处。以上材料(包括支撑材料)的电子版均需同时提供,请刻录在一张光盘内提交。

《上海商学院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书》请从附件下载。

教务处联系人:郭大伟,办公室:奉浦校区行政楼217室,联系电话:67105602,邮箱:dawei447@163.com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9915

附件:上海商学院重点建设课程项目验收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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