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沪商院教[2019-2020] (二) 通字第09号
为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和学校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上海商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工作实施方案》,现就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做如下补充要求:
一、总体要求
以确保学生按期毕业、保障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为目标,广大师生充分利用学校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以及邮件、微信、QQ等方式,开展远程指导、远程监控、远程考核等组织形式,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沪商院教务[2019-2020](一)通字号第13号)有关论文工作的要求,督促学生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各考核节点的任务,实现指导形式有变化,论文质量不下降,工作进度不延误。
二、对学院和指导教师的要求
1.各学院根据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实施进度、专业特点、考核要求等情况,制定本专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落实时间表、特别要告知毕业生: 毕业论文(设计) 终稿不晚于4月26日之前完成;盲审工作定于4月13日抽签,4月30日交盲审论文 ,5月9日反馈盲审结果;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不晚于5月17日之前完成。
2. 各学院应提前制定毕业论文答辩方案,确定答辩组的人员构成、落实答辩工作。
3.指导教师要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网络指导,确保本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不降低。指导教师应及时联系所指导的学生,严格按照学校与各学院的要求开展指导工作,通过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电子邮件等网络通信方式定期对学生进行检查、指导。
4.对以实验、实践调研、实物制作等为主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确因疫情不能及时开展的,指导教师应及时与学生沟通,重新调整选题或调整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要求,确保按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5.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准备工作。根据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结题答辩前需进行查重检测查重工作,查重检测工作在学校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进行,查重检测定于3月20日开放,具体办法将另发通知。
6.关于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要求。请毕业生按照学校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中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写作,提交论文终稿。
7.各学院要做好对毕业生的学术诚信教育,指导教师为查处学生学位论文抄袭、代写、买卖等学术不端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各学院应督促指导教师对学生论文的全过程指导。对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一经查实,学校将严肃处理。
三、对毕业生的要求
1.疫情防控期间,全体毕业生不得擅自提前返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通过网络开展,并按各学院具体时间进度和要求执行,不延期且不降低质量要求。学生可充分利用学校电子图书馆、期刊论文库等资源获取文献资料开展研究,充分利用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邮件等网络渠道推进课题实施。
2.毕业生应按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按照指定时间、指定方式和相关任务要求提交各阶段考核材料,并按要求参加毕业设计(论文)过程考核。
3.毕业生应主动与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沟通交流,按要求开展毕业设计工作,定期向指导教师报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接受指导教师和学院的指导及工作进度质量检查。
4.毕业生应及时主动关注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服从学校、学院、专业及指导教师统一安排和指导,严格执行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的各项要求,对毕业设计(论文)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第一时间与指导教师、学院或学校联系解决,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实施。
教务处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变化和学校总体要求,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安排适时进行调整,各学院、指导教师及毕业生同学务必强化任务落实,加强沟通交流。
上海商学院教务处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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