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6年度校级重点建设课程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沪商院教务[2007-2008](二)通字第35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商学院关于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商院教〔2005〕第192号)文件精神,为保证本科重点课程建设的质量,结合《上海商学院重点(精品)课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及《关于公布2006年度上海商学院本科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遴选结果的通知》(沪商院教〔2006〕63号),经研究决定对2006年上海商学院本科重点建设课程项目进行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序号 | 课程建设项目名称 | 课程负责人 | 课程所在二级学院 |
1 | 财务管理 | 王 琴 | 财会学院 |
2 | 中级财务会计学 | 董惠良 | 财会学院 |
3 | 电子商务网站规划与管理 | 宋文官 | 管理学院 |
4 | 管理学 | 冯国珍 | 管理学院 |
5 | 基础英语 | 傅敬民 | 外语学院(国际交流学院) |
6 | 大学英语 | 姜荷梅 | 外语学院(国际交流学院) |
7 | 室内设计原理 | 吴 强 | 艺术设计学院 |
8 | VI设计 | 彭才年 | 艺术设计学院 |
9 | 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 | 沈群力 | 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学院 |
10 | 计算机网络 | 蔡京玫 | 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学院 |
11 | 大学语文 | 方有林 | 基础学院 |
12 | 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 陈志强 | 法政学院 |
二、 验收程序
1. 2008年6月10日~6月13日,课程负责人根据与学校签定的《上海商学院课程建设协议书》和《申报表》,认真填写《上海商学院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书》。同时提供链接在所在二级学院主页的课程网址(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师生网上互动等需展示)、整理好与本课程建设项目相关的、在课程建设期间所取得的成果材料等(注:请提供成果目录及提供支撑材料,如公开发表的论文请提供杂志封面、版权页、论文首页等复印件及扫描件;如出版教材请提供教材封面、目录和版权页等复印件及扫描件)。
2. 2008年6月16日,由教务处组织校教学委员会课程与教材建设分委员会专家开展验收评审工作。(包括课程负责人汇报、专家组提问并审议)
3. 2008年6月23日,校教学委员会审定评审结果。
三、其它事宜
《上海商学院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书》一式两份、整理后的相关成果的支撑材料一份,于6月13日之前报送教务处。同时以上材料(包括支撑材料)的电子版均需同时提供,请刻录在一张光盘内提交。
教务处联系人:陆瑞峰,办公室:奉浦校区行政楼217室,联系电话:67105602,邮箱:lrfsicy@163.com。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8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