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度本科新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沪商院教务[2007-2008](二)通字第32号
各二级学院:
上海普通高校增设本科新专业申报工作尚未启动,但根据往年的申报日程,此项工作时间紧,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启动我校2008年度的新专业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新专业申报要求、申报范围等请参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7年度上海普通高校增设本科新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07〕42号文)(附件1)执行。各二级学院申报新专业时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文件精神。
二、各二级学院应依据我校学科布局,结合自身情况,以完善学科专业体系,逐步形成相关学科专业群为目标,以适应高等教育发展形势及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调整对人才的需求为原则,在所属学科范畴内申报新专业。
三、按市教委历年规定,“每所高校年度净增专业数量一般不超过3个”,希望各二级学院在申报新专业时,珍惜有限的专业资源,充分做好各项申报资料的准备工作。
四、请各二级学院于2008年6月24日前将“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附件2)打印稿1份及电子文档报教务处(行政楼217室)。
联系人:陆瑞峰 电话:67105602,邮箱:lrfsicy@163.com。
教务处
2008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