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商院教[2021-2022](春)通字第9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织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工作通知》精神和上海市教委有关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验收的要求,决定开展我校2021年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工作安排
1. 验收组织:教务处负责统筹安排,各二级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教务处组织国家级训练计划项目验收;二级学院负责省部级(上海市级)、校级训练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
2. 验收范围:2021年立项的国家级、市级和校级项目。
3. 验收内容:为全面展现项目的完成情况,各项目组需要将项目内容和成果(电子版)提交所属学院,各二级学院结合项目提交的结题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4. 成绩评定:
(1) 项目验收成绩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推荐优秀项目不超过学院各级别立项总数30%(按各级项目总数和项目级别分别推荐);未按时结题的,须提交书面材料,说明理由,根据情况,是否延长结题时间。
(2)学校鼓励各级优秀项目,特别是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给予相应学分认定。
二、结题验收时间
1. 学生向学院提交材料时间:3月10日-4月15日
2. 学院组织评审验收时间:4月15日-4月29日
3. 学院报送教务处截止时间:4月30日
三、 结题验收资料准备
1. 《上海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验收表》(电子版);
2. 项目的成果,如结题报告、论文(含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及获奖证书等(电子版);
3. 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情况数据统计表(电子版用于汇总统计);
4. 各级项目团队负责人,负责本团队验收工作,负责把结题需要的1、2项的电子版发给各学院双创工作负责人。邮件命名采用“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学院”的格式。各学院负责人请注意项目电子文件的存档和报送工作。
四、联系方式
1. 学院只需报送电子版材料,截止日期: 2022年4月30日
2. 教务处联系人:谈嵘老师
邮箱 18917805785@163.com;电话:67101683
教务处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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