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学习课程报名通知(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 沪商院教务[2019-2020](一)通字第4号 各二级学院:本学期重新学习课程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重新学习课程报名网址为:http://jwc.sbs.edu.cn/上海商学院本科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旧) ——用户名(完整学号)、密码、登录——点击:网上选课——重修报名,进入页面后点击课程名称后的下拉单选中课程,(选中课程后不要再点击“查询”)——点击跟班学习或单开班重新学习课程选课,选择合适的班级及任课教师。按规定步骤完成重新学习课程报名操作。 2.本次报名的课程——本学期开设的课程。 3.重新学习形式:历届未超过最长修业年限已结业学生及在校各年级本科学生均可以选择跟班或单开班。结业专科学生报名可选择跟班、单开班或我要报名。根据各学院开课情况确认最终报名结果。 根据《学生手册》规定,体育及实践类课程重新学习必须跟班。所有跟班或单开班课程请网上报名时自行选择跟读班级及时间。选择跟读班级后请在第四周开始跟班上课,并由跟读班级教师开始记录各项考评成绩。 4.报名时间:2019年9月14日上午8点——9月18日下午15点 。(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5.《健康教育》需重新学习的学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第六周后可以开始登录健康教育网页学习,登录界面无法正常打开的学生请及时与教务处韩老师联系,电话:67105418 。 特别提醒:(请认真阅读) 1. 网上重新学习课程报名(学生自行上网进行,学校不组织集中)建议在校内完成。 2. 学生重新学习课程报名后如因个人原因退课,需在10月10日前提出申请,逾期不可再办理退课,需按时缴费上课并参加课程考核,成绩将记入档案。 3. 重新学习课程报名仅限本学期开设的课程,所报课程是否开设可在各开课学院咨询确认,网上报名是否成功以教务处审核后名单为准。系统内报名重新学习课程结束后请立即到教务系统内查询个人本学期课表,如本学期课表内有所报重新学习课程则为报名成功,否则为不成功,请重新操作。报名成功学生请在学期末注意网上考试时间,按时参加考试。 4. 各年级学生跟班及单开班课程重新学习报名请在网上自行选择跟读班级及时间,并在第一次跟班上课时与任课教师沟通,提醒任课教师重新打印课程点名册。 5. 本科各年级重新学习课程需按照《上海商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按学分付费办理上课手续。请按报名课程的总学分于10月25日前将费用打入本人缴纳学费的银行卡中(各年级课程收费标准以财务处公示为准),并请将费用在卡内保留至收费结束后十天,财务处将于10月25日开始分批统一扣费。逾期未交费将记入学费欠费记录,毕业前由财务统一结算。 6. 中山西路毕业班学生跨校区选课时请注意合理安排时间,以免造成无法按时上课。 7. 各年级本科学生如有课程冲突不能跟班重新学习但又确有跟班学习缺课不超过1/3的情况,请到所在学院教务秘书处确认,如无法调整当学期课程安排,则到教务处网站---文档下载—学生下载页面下载打印《上海商学院课程修读申请表》认真填写,并打印个人当学期课表附后,交开课学院协调安排重新学习课程上课时间地点,并由开课学院收取及录入系统。课程冲突且超过1/3者,请选择下学期修读该课程或者与开课学院确认后修读其它同类课程。 8. 因个人学分绩点偏低希望重新学习提高绩点的本科学生,请到教务处网站---文档下载—学生下载页面下载打印《上海商学院课程修读申请表》认真填写,并打印个人当学期课表附后,交开课学院协调安排重新学习课程上课时间地点,并由开课学院收取及录入系统。 9. 在重新学习课程报名过程中,对信息和操作若有疑问请在报名期限内及时与本人所在学院教务老师或教务处王老师联系,地点:综合楼511办公室;电话:67105419。 10. 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如符合重新学习收费优惠条件,请网上报名结束后到教务处(综合楼511室)领取免缴费申请表,并在2019年10月15日前将已审批好的申请表返回教务处,如逾期未交不能补办,需按相关规定缴费,逾期未缴费计入学费欠费记录,需在毕业结算时补缴学费。 11. 各毕业班级:公共选修课、实践性教学环节(含商科公共实验课程)学分未修满的学生请在报名期限内到教务处网站下载填写《上海商学院课程修读申请表》,并在报名截止前与相关教务老师联系。 公共选修课问题请与教务处周老师联系,地点:综合楼509办公室;电话:67105418; 商科公共实验课程问题请与现代流通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赵老师联系,地点:实训楼302办公室;电话:67105524; 其它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请与本学院教务老师联系。
上海商学院·教务处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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