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学院关于申报2013年校级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的通知
   2013-12-04
 

上海商学院关于申报2013年校级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的通知

沪商院教务[2013-2014](一)通字第24

 

各二级学院、院区:

为推进我校教育内涵建设,实施上海市教委本科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根据《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我校决定开展校级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现将2013年此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建设示范性全英语教学的课程原则上应是高校本科、专科非语言类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至少已面向两届学生开设,教学效果良好,学生评教好。

2. 申报课程的负责人一般应有一定的海外经历。申报课程应有人员相对稳定的教学团队,教学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外语水平较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好,鼓励聘请国外教师、专家来华进行参与全英语课程的教学工作。

3.优先扶持列入“085工程”中重点专业建设和市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的相关课程以及学校现有双语课程。申报课程应有一套科学完整的教改方案,在改革教学理念,吸收先进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和考核手段,提升教学水平方面具有示范作用。

4.申报课程的其他具体条件参见《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详见沪教委高〔20095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申报要求

1. 2013年我校计划立项建设10-12门左右本科、4-5门专科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各二级学院、院区均可申报,其中085重点专业和市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可申报2门,一般专业申报一门。每名课程负责人最多参与申报1门课程,已经担任市级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的负责人不能再申报同类课程。

2. 请各二级学院、高等技术学院于1220日前将如下材料交到教务处:申报汇总表(1份)、联系人信息表(1份)和课程申报表(一式3份);课程负责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光盘(rm格式,不大于50MB)。

上述纸质材料须加盖公章,同时将申报汇总表、联系人信息表(Excel格式)的电子版发送至dawei447@163.com

教务处联系人:郭大伟;联系电话:67105602

三、评选办法

1. 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学院全英语课程建设规划,在二级学院初评的基础上择优排序推荐。

2. 校级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将按照“公平公正、分类指导、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将进行课程立项答辩,重点考评课程的教改方案及实际教学效果。

3.校级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期为三年。通过三年建设,经验收合格后由 “上海商学院校级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荣誉称号。

教务处

二○一三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项目联系人信息表.doc

附件: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申报表.doc

附件: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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