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考试巡视工作的通知
沪商院教务[2013-2014](一)通字第 29 号
各二级学院:
为了切实做好期末考试工作,确保期末考试正常、有序,请各二级学院落实人员对考场(18周随堂考试、19周集中考试)情况进行巡视,并填写《上海商学院考场巡视情况记录表》,于当天16:00前报教务处。
在此期间,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巡视考场情况。
联系人:钱老师
电话:奉浦:67105837、67105602
徐汇:64870020—1120
特此通知
上海商学院教务处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