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商院教[2023-2024](秋)通字第18号
各二级学院:
为保证教学运行平稳安全有序,规范考试管理。按照《关于认真做好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的巡考工作。请各二级学院落实人员对考试情况进行巡考,并认真填写《上海商学院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期末考场巡考记录表》,于巡考当天报送教务处。
在此期间,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开展考场巡考工作。
联系人: 白耀红
联系电话: 67101863 (奉浦校区综合楼505室)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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