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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公告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期中课堂教学风貌专项巡检工作的通知

沪商院教〔2025-2026〕(春)通字第12号

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进一步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本学期整体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5月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本次检查结果将纳入各教学单位年度教学工作考核评价。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6年5月6日(周三)—5月29日(周五)

二、检查内容

  1. 教学内容规范检查

采用校级抽查、院级普查、教师自查三级检查模式。重点核查:教学内容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是否严格依照授课计划实施教学、内容是否紧跟学科前沿发展、理论教学与实践结合是否充分、课程思政融入是否自然有效、是否注重引导学生自主学习。

针对教学内容不达标、课件陈旧单一、未合理运用数字化教学手段等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建立整改台账,跟踪督促落实,持续提升课程建设水平。

  1. 课堂教学质量检查

重点督查课堂教学秩序、学生到课出勤率、课堂教学实施效果、学生学习过程与学习成效。

教师上课须严格落实“六带”要求:携带教材、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设计、PPT讲稿、授课计划表、教学班学生名册;

学生上课须落实“三带”要求:携带教材、学习笔记、学习用具。

全体授课教师须严格遵守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认真履职,保障课堂教学质量。

三、检查方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实行学院自查为主、学校抽查督导相结合的工作模式。

各教学单位须成立专项教学检查工作组,各级负责人、教学督导深入课堂随机听课;各系(教研室)常态化组织教师同行互评、交叉听课,做好听课记录与教学反思。

四、工作要求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常态化教学质量管控的核心环节,对规范教学运行、夯实教学基础、保障育人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安排,保证检查工作落地见效、不走过场。

各单位须每日如实填报《上海商学院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课堂教学情况检查记录表》(详见附件),每周汇总整理后统一报送教务处;检查期间如遇突发及特殊情况,须第一时间上报教务处。

五、联系方式

奉浦校区

联系人:姚老师

办公地点:综合楼 505 室

联系电话:67105423

漕宝路校区、中山西路校区

联系人:段老师

办公地点:中山西路校区 1120 室

联系电话:64810020-1120


教务处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