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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公告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课堂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沪商院教〔2024-2025〕)通字第1

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全校教学活动正常有序运行,各教学单位要切实做好课堂教学检查工作,落实人员对课堂教学秩序进行查,本学期将深入开展课堂教学检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期初集中课堂教学检查时间为开课一周,即从224日(周-28(周五),同时各教学单位应认真填写《上海商学院2024-2025学年季学期课堂教学情况检查记录表》,于当日下午15:30前报送教务处。

在此期间,教务处将同时组织人员开展开学课堂教学情况全面检查。

奉贤校区联系人:老师 综合楼505 67105423

徐汇校区、漕宝路校区联系人:段老师11楼1120

特此通知!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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