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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公告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沪商院教〔2025-2026〕(春)通字第2号

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全校教学活动正常有序运行,各教学单位要切实做好课堂教学检查工作,落实人员对课堂教学秩序进行检查,本学期将继续深入开展课堂教学检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集中课堂教学检查,时间为开课后第1周,即从3月2日(周一)至 3月6日(周五),同时各教学单位应认真填写《上海商学院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各教学单位自查安排表》和《上海商学院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课堂教学检查记录表》,并将检查记录表于当日下午16:00前报送教务处综合楼505。

在此期间,教务处将同时组织人员开展开学课堂教学情况全面检查。

奉浦校区联系人:姚老师 综合楼505  67105423

漕宝路校区、中山西路校区联系人:段老师11楼1120  

 

教务处

      2026年2月26日